付款方式
- 匯款
銀行代碼:808玉山銀行建成分行
戶名:台灣下島包裝股份有限公司
帳號:0923-940-000955
商品選購確定後請在3天內付款完畢,並於客服專區發「匯款通知」告知匯款日期、金額、匯款人帳號末五碼,我們確認款項無誤後,會立刻為您出貨。 - 玉山銀行線上ATM轉帳
使用線上ATM轉帳,須自備晶片讀卡機,任何一家晶片金融卡皆可使用,若您為跨行轉帳費用,會產生轉帳手續費金額(需視銀行實際作業,此費用非本公司收取)。
※本系統現在僅支援IE 6 以上版本瀏覽器,不便之處敬請見諒。
- 信用卡付款
線上刷卡,無分期付款。凡所有的VISA、MASTER、JCB及銀聯卡皆可使用。
- 貨到付款
當貨運業者將商品送至府上時,將會直接向您收取商品費用,並酌收貨到付款手續費。
※手續費由貨運業者進行收取,非本公司營利,同意之客戶再選擇此方式。
※欲辦理退貨時,此筆手續費將不會退還。
手續費計算方式如下:代收貨款金額 手續費(台幣:元) 代收貨款金額 手續費(台幣:元) 未滿5,000元 30 5001元~10,000元 60 10,001元~15,000元 90 15,001元~20,000元 1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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宅配到府
出貨時間:週一至週五中午12:00前下單並完成付款,最快可於當日出貨、隔日送達,通常需1-3個工作天。繁忙期訂單平均處理時間3-5個工作天。(本公司不做任何到貨時間保證,懇請消費者於下單時保留足夠的寬裕時間。)
- 星期六、日一律不出貨。
- 發票明細一律隨貨附上,恕不分開寄送。
- 無法指定包裹送達的日期與時段。
- 若於星期五12:00之後下單完成付款,商品將統一於下週出貨。
- 花蓮、屏東、外島及部分偏遠地區的商品送達時間會因天氣狀況、飛機及船隻班次而有變動的可能性,會增加2~3天,依貨運業者運送狀況而定。
- 貨運業者在運送過程中因事故、天災、不可抗外力因素,導致商品延後到達,則不在此限。
- 新竹貨運業者不論樓層會將商品送至門口,但僅接受商品重量在10kg以內,若商品重量超過20kg時會在一樓交貨。
- 如需管理室代收,下單時請於備註欄說明,若無備註,司機有可能會判別無人收貨而退回原物流站所,請注意!
您亦可利用貨運單號,透過以下方式查詢商品的配送狀況:
新竹物流顧客服務專線:412-8866 (使用手機撥打時請撥:02-412-8866)
新竹物流貨物追蹤查詢網頁:https://www.hct.com.tw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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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送範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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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費
※提醒您:
部分偏遠地區和外島地區需額外加收費用,地區不同費用也不同,詳情可來電詢問客服人員,將由客服人員另外為您計算運費。
例如:配送至基隆瑞芳區,運費為130+110(加收費用)=240,因此必須支付共240元的運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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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退換貨
台灣下島包裝廣場(下稱「本公司」)針對通訊交易(即廣播、電視、電話、型錄、雜誌、網際網路等)及訪問交易提供消費者7天鑑賞期的服務,在商品送達的7天內,凡因商品瑕疵、商品不符所需等因素須退貨,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不可拆封且完整包裝 (包含商品主體、附件、內外包裝、贈品、發票等),本公司可接受退貨並全額退款或是更換相同貨品。
一、注意事項:
* 7天鑑賞期是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之規定,由客戶(含本人、親友或管理員等)簽收商品後隔日起算7日,在商品保持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的情況下,可無條件退回商品(7天鑑賞期不適用門市取貨,門市取貨時務必清點確認商品無誤)。
* 鑑賞期非試用期,若您收到商品並經檢視後有任何不合意之處,請勿拆開使用,請來信或致電客服人員,並將「訂單編號、姓名、電子郵件、商品全新完好狀態照相」寄至客服信箱,經本公司確認符合退貨標準後,請您將購買發票連同全新商品裝箱,我們會在3天內通知貨運業者前往取貨。
* 收到商品之數量、顏色與訂購時有異、或發現瑕疵時,煩請3天內聯絡客服人員,我們會盡快為您處理。
* 訂單退貨僅限全數退貨,恕無法接受部分商品退貨。(例:購買5款商品,退貨時需5款全數退回。)
* 目前並未提供換貨服務,若您欲換成其他品項或尺寸,請先辦理原商品退貨,再上網重新訂購您所需要的商品。
* 訂單退貨須保持商品本體(全新未拆封)、附件、內外包裝、配件、贈品、原廠包裝及所有隨附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,切勿缺漏任何配件並保持貨運單完整。若欲退貨的商品,有包含促銷活動所贈送的商品,必須將贈送商品與原商品一併寄回。
* 於網路商店購買的商品無法直接於門市辦理退換貨,於門市購買的商品亦不可透過網路商店辦理退換貨。
* 本公司聯絡資訊如下,如對退換貨商品服務有任何疑問,或欲提出消費申訴,請依如下資訊聯繫本公司:
傳 真:02-2559-8186
聯絡地址:台北市大同區太原路80號1,2樓
客服信箱:smjm-ec@umail.hinet.net
二、若有以下情形發生,恕本公司無法退貨:
1 已超過7天鑑賞期。
2 未將商品連同購買發票在3天內遞交給貨運業者。
3 商品經確認後有拆開的痕跡,並非全新品。
4 商品至客戶端後,因使用者拆箱、組裝等使用不當而導致商品損壞。
<退貨流程>
1 收到商品7天內電聯客服或寄至客服信箱說明欲退貨的理由、並提供以下資訊:(1)訂單編號(2)姓名(3)連絡電話(4)全新未拆封商品照片(5)訂購時付款方式(6)宅配可收件時間及地址。
2 經客服人員確認符合退貨標準後,請將紙本發票、商品主體、附件、內外包裝、配件、贈品、原廠包裝及所有隨附文件等放回原箱。勿在全新商品上直接另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。
3 經客服人員確認符合退貨標準後,新竹物流的配送人員會在3天內與您聯絡到府取貨的時間。請於貨運業者到達時,將上述資料放與欲退貨的商品放入箱中,一併交予貨運業者。
4 經客服人員確認符合退貨標準後,本公司會將「退款確認單」寄至您的電子郵件信箱,請您填寫正確退款帳戶資訊回傳後,本公司會在月底統一退款至您指定的帳戶。
注意事項:
* 若當月底前未將退款帳號告知本公司之客戶,退款會順延至下個月的月底,敬請見諒!
* 依照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二十條規定,當訂單跨月欲辦理退貨時,請務必協助填寫/寄回折讓單完成退貨程序。另根據財政部所公告之折讓單填寫項目(依財政部97.8.18台財稅字第09700354650號令):「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與非營業人,發生銷貨退回、掉換貨物或折讓等情事,買受人出具「銷貨退回、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」時,得於該證明單之蓋章欄以簽名或蓋章擇一辦理,並免填寫買受人身分證統一編號。」
<取消訂單>
1 尚未付款,欲取消訂單者,請來信或電聯客服,並提供「訂單編號、姓名」等聯絡方式,以方便客服為您作取消。
2 若訂單處理進度顯示備貨中、已出貨,即代表商品進入出貨程序,此時便無法再取消。
3 使用ATM匯款時,若商品選購確定後未在3天內完成付款動作,該筆訂單將自動被取消,請您多加留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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隱私權條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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